2020年紫金县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442号)、县府办《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紫府办〔2020〕18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充实到我县乡村医生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对空缺的乡村医生岗位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
二、招聘原则
根据2020年12月31日前村卫生站村医岗位空缺数,实行填平补齐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县招、镇管、村用”的原则。
三、报名资格
(一)报名条件
1、紫金县户籍(本行政村、镇户籍的,优先安排);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好的敬业态度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无不良记录;
4、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立志于农村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接受监督;
7、保守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8、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9、已持证在岗在职的乡村医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5、拒绝服兵役的;
6、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有吸毒史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农村卫生站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资格
全日制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社区医学、农村医学等专业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在边远农村,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农村医学专业的中专毕业生,可按规定程序先聘用到农村卫生站在镇卫生院团队网格化管理和指导带教或由返聘的乡村医生带教下工作,同时需备考全国统一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5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四)薪酬待遇
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享受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经费;享受省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经考核合格,2万元/年);按政策规定的其他补助经费。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招聘宣传阶段(8月1-31日)
1、各镇卫生院做好本镇报名宣传工作。
2、县卫健局根据各镇卫生院上报招聘计划调查表,确定需招聘乡村医生数量,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信息并在紫金县政务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审查阶段(9月1-14日17时止)
1、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所属镇卫生院报名。
2、县卫健局对各镇卫生院初审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三)组织考试阶段(9月下旬笔试)
笔试以乡村医生服务工作内容为主,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技术知识。由卫生健康局组织印制试卷、考务、评卷;确定合格分数线(60分为合格),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四)政审阶段(10月上旬)
由县卫健局对确定政审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包括有无违法乱纪行为、计划生育等方面。
(五)签订聘用合同(10月下旬)
政审合格者在其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组织、体格检查、集体谈话、岗前培训;然后,由县卫健局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发文,再由镇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卫健局核发执业许可证。
紫金县招聘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zijin.gov.cn/zw/tzgg/content/post_390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