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申请人员:
经个人申请,2020年6月-7月向我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并获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请于2020年8月24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珠江路珠江楼二楼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可以代领(代领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领取证书时需凭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学历鉴定证明可以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到政务服务中心领取证书时请自觉佩戴口罩。)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上半年龙湖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幼儿园、小学、初中).xls
附件2:2020年上半年龙湖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高中、中职).xls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longhu.gov.cn/lh/gkml/zwgk/tzgg/content/post_1807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