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一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无我院与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各项条件要求;
5、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
6、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与应聘岗位相一致(应届毕业生需具备与应聘岗位所需执业范围相一致的执业注册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日上午8: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应聘以投递电子简历方式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下载《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2)将电子版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syyrskjl@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写“应聘科室+岗位+姓名+学历+职称+简历”,例如:脑科病院神经外科医师张三本科医师简历)。
(3)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历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籍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试、考察、以及聘用、试用期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我院人事科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
(2)考试方式
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特殊岗位根据岗位需求除笔试及面试以外需进行实操考核)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实操考核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视为未进入下一环节,不再另行通知。
2、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电话:029-87408581
咨询时间:08:00-12:00,14:00-17:30
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招聘岗位及要求.doc
来源:http://www.snjob.gov.cn/app/article/content/6029.shtml?visits=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