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简章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滨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等相关工作。因劳务派遣人员辞职,现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负责公积金业务大厅综合柜员工作。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必须会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公开补充招聘8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市直管理部2名劳务派遣人员
博兴管理部2名劳务派遣人员
阳信管理部1名劳务派遣人员
开发区管理部1名劳务派遣人员
北海开发区管理部1名劳务派遣人员
邹平管理部1名劳务派遣人员
三、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网上初审、网上缴费
1、报名方式: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信网提供的学历查询证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充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自行填写内容之后提交。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扫描件或者图片)打包发送至邮箱zhenghongrenli@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住房公积金+岗位+姓名+手机号码。请勿重复提交,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8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3、初审时间:2020年8月29日9:30—30日18:3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特别提醒:为了防止报考人员在发送邮件过程中因网络原因丢失,出现报考人员邮箱显示已发送成功,zhenghongrenli@163.com邮箱却未接到报考邮件的情况,请报考人员在发送邮件24小时后未接到邮箱回复的,立即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审核人员。
4、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会在报名邮箱收到缴费通知,扫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需备注:岗位+姓名。
四、考试程序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经研究决定取消笔试,考试程序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多元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政审及体检
1、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登记表);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2、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报考人员因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成绩顺序依次确定政审、体检对象。
3.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滨州政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服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安排。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录用后的待遇
试用期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月薪34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九、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滨州市政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543-2110051 3185277
附件1: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名登记表(1)_20200828085748.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表(1)_20200828085758.xlsx
滨州市政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rsxx.binzhou.gov.cn/bzjyrcweb/common/newsDetail?content_id=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