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绵阳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绵阳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遴选名额共18名。
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选调名额共9名。
二、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符合遴选条件的绵阳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绵阳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公开选调:绵阳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上述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以后出生)(详见职位表)。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公务员范围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机关,以及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可以合并计算。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9月15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省在绵阳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县(市、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在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八级职员,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岁周岁以下(1974年9月15日后出生)(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9月15日),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22日下午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含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绵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020年度绵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或选调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公开遴选职位或公开选调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度绵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020年度绵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遴选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和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或选调资格。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0年9月24日17: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10月13日-10月16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者申请退费。
(三)笔试
笔试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公开遴选部分职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详见《职位表》)。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笔试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增加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满分50分)。
笔试统一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笔试统一考试后、资格复审前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0年11月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对外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按照遴选或选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由市委组织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管单位)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现场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或选调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或选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遴选或选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
差额考察工作由相应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档案(如公务员登记情况、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相应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以1:1比例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
体检由相应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组织,在绵阳市内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和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遴选或选调单位以及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相应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可依次递补。
(九)集体研究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相应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或选调人员。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转任、调任
拟遴选和选调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或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相应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开展遴选工作的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以及开展选调工作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度绵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0年度绵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3.2020年度绵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表须知
4.2020年度绵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表须知
5.2020年度绵阳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联系电话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6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