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莒南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市吸引集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鲁创新创业有关政策,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到莒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数量
莒南县县直事业单位合并引进30名。
(二)引进范围
1、派遣期内(2018、2019、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校区,不含分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含校区,不含分校)所含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山东省外就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校区,不含分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含校区,不含分校)所含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采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9月15日00:00—9月18日24:00。
报名电子邮箱:jnrcgzk@163.com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2020年莒南县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提供电子版和打印签字扫描版),《2020年莒南县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汇总表》(附件3),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须为JPG或PDF格式)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压缩包文件、附件表格和其它报名材料均以“姓名+具体材料名称”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方式。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本人。如面试人员较多,将根据报名顺序分组进行面试。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不足1:1.5的全部纳入考察体检范围,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采取函调、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引进期间的表现,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公示期间因故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
(六)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聘用到莒南县县直事业单位。具体聘用岗位由组织部门、编办和人社部门结合县直单位编制需求情况、考生所学专业统筹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聘用岗位确定相关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首次确定专业技术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限制。
四、其他事项
1、莒南县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若本次引进未完成计划数量,由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组织招聘,不再发布公告。
3、本公告由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5762919155
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 2020年莒南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报名表
3. 2020年莒南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报名汇总表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
考生可加入微信群
莒南县“双一流”引进群
附件【附件2:2020年莒南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3:2020年莒南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报名汇总表.xls】
信息来源:http://www.junan.gov.cn/info/1020/620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