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隶属于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为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和地方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规划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条件
专业 | 学历要求 | 人数 | 岗 位 | 人员来源 | 备 注 |
区域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国土资源调查、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2 | 专业技术 | 全日制普通院校2010、2011、2012届毕业生 | 长期从事野外一线工作 |
二、相关待遇及聘用办法
1.享受相应学历或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野外工作津贴。
2.享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考试考核办法
1.凡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应在2012年9月4日--2012年9月18日前向我院人事部门报名并提供应聘材料(毕业证书或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成绩单等),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作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院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由省地勘局和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组织考试考核。
2.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在报名截止日仍未达到1∶3的,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开考,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线设为60分。
3.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
4.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人事部门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布信息方式
招聘方案经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同意,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网址:www.fjddy.com)发布。
六、人选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网址:www.fjddy.com)公示7个工作日。
单位地址:福州市南平东路815号 邮政编码:350013
联系 人:黄家生
联系电话:0591-88065015
邮箱地址:fjddyrs@QQ.com
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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