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镇(场)教育组,局直属单位:
根据揭阳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揭市教[2020]282号)精神,现就今年我县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
(一)受理范围
1、户籍在惠来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惠来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县户籍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惠来县教育局审核认定,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县教育局现场确认后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1、网上申报(10月9日至10月16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
2、现场确认(10月19日至10月22日)。
各申请人应在10月19日至22日提供相关认定材料到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以下认定相关材料:
(1)身份证明。本县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本县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学历证明。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无误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无误的不用提交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证书原件
(4)惠来县慈云中医院提供的体检合格证明。
(5)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本次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体检要求。申请人登录揭阳市教育局网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并在我县慈云中医院体检(地址:惠来县惠城镇南门东路99号,办公室电话:0663-6685879)。体检表由本人带回与其它材料一并提交现场审核。
2、材料要求。申请人无须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承诺书”上传应内容清晰、签名完整、位置正确,如达不到要求需重新上传。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网上报名(10月28日至11月6日)
各学校组织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报注册数据,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首次注册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现场确认(11月2--4日)
各学校要对照注册条件对本校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指派专人到局人事股现场确认,并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与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三)公示
教育局初审机构对已完成定期注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进行初审后,把结果反馈到各校公示7天,各校应把公示结果报局人事股。
三、各校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按照要求,严格管理,确保我县在省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两项工作。
惠来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ilai.gov.cn/jyhljyj/gkmlpt/content/0/484/post_484731.html#7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