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卫生系统面谈公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2020年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面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谈时间
2020年10月11日。
上午面谈的考生7:30前到达面谈地点,下午面谈的考生13:00前到达面谈地点。
二、面谈地点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5号, 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柏林分理处对面)。
三、面谈对象
参加2020年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卫生系统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及时间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一)面谈人员须携带报名使用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盖章的《综合素质测评准考证》或《报名表》,于上午7:30前,下午13:00前到面谈地点报到,迟到20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资格,禁止入场。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谈。
(二)进入面谈场地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健康码不是绿码或行程卡不是绿色的,均须提供面谈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面谈。
(三)面谈人员着装不得佩戴领花、胸针、头饰等饰物。携带的各种电子、通信设备等须按照要求统一存放保管。
(四)面谈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谈人员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等,每人面谈时间为10分钟,按照百分制计分。面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面谈成绩65分及以上为合格,不达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未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的岗位,总成绩=面谈成绩;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的岗位,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60%+面谈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的岗位,总成绩如有并列,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谈,成绩名次按面谈加试成绩排列。
(五)面谈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面谈纪律。
(六)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提前准备所需材料,并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凡使用虚假信息申领健康码或行程卡,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本次面谈为从外省来并参加面谈人员提供交通住宿补贴。交通住宿补贴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发放。面谈人员须先从公告中下载打印《交通住宿补贴申报单》,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票据。面谈结束后,将《申报单》交至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
(八)体检及此后各环节工作请及时关注太原人事考试网、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0351-5625147
我们将以最大诚意做好引才后续工作。
温馨提示:参加面谈的人员,请仔细核对面谈时间,提前熟悉面谈地点及乘车路线,准时参加面谈。
附件:1.2020年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卫生岗位面谈人员名单
2.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0/09/27/10146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