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依据省卫健委、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公安厅《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黑卫家庭规发[2018]7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黑卫基层发[2020]30号)的要求,绥化市北林区现面向社会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今年计划招聘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应、往届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专业要求
全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儿科、口腔、康复医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2020年9月29日至10月5日。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北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1张。
(二)笔试、考察和体检
1、笔试
(1)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根据实际需要,经北林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出现第七名和第八名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和执业资格排序录取)。
2、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北林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以及到加分认定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可依次等额递补。在体检阶段或是考察阶段自动放弃岗位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并对分配单位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分配单位有异议的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人员依次递补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由北林区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年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聘用期间享受合同制待遇。
(二)3年聘用期满,取得全科医生资格证书的,经考核合格,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生资格证书的,如用人单位需要,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北林区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组(中直北路33号)
联系电话:0455-8255816
来源:http://www.hljbeilin.gov.cn/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