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8.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足球游戏: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周四 9:00-16:00);
报名地点:西安市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西门斜对面骊苑大酒店(莲湖区劳动南路8号)
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及近期两寸照片1张;
3.2021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往届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4.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文章)情况等材料。
5.足球游戏: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应届生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等人员,如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承诺书。
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报名现场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考核
(一)01 考试考核方式为专业面试(试讲、答辩)。
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专业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二)02-0 8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综合答辩和试讲。
1.综合答辩
综合答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综合答辩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根据综合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入围试讲(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综合答辩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试讲。
2.试讲
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综合答辩30%、试讲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综合答辩、试讲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综合答辩次日,成绩在报名现场公布;总成绩于试讲次日在报名现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均不实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或2021届毕业生毕业后2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2021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1-87055113;
纪检监督电话:0511-87052792。
附件:1.2020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ks/sydwks/202009/t20200930_22415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