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6号)要求,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支持社区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平台,推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镇实际,面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3名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与职位
(一)招聘对象: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3人
(三)聘用期限:2年
(四)岗位职责
招聘职位具体从事基层一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主要负责居民自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相关业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居委会开展居民自治工作;
2.组织开展“民生大莞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公共法律、文化体育等社区服务;
3.培育发展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协调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其中优先开发在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生大莞家”相关业务。
二、招聘条件
(一)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业及学历条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聘用原则
(一)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举行,择优录用。
(二)如遇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等特殊情况,直接组织体检考察。
(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递补。
四、报考程序
(一)报考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镇人社分局电子邮箱(邮箱:hmzrsfj@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在工作日携带报名资料纸质版到镇人社分局3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虎门镇金龙路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所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虎门镇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报名表必须插入本人免冠红底彩色照片)(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
(3)学历、学位证书;
(4)人员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一是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
二是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原件;
三是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四是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其中本市户籍的无需提供证明,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
(5)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具体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及体检、考察、聘用程序
(一)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
根据聘用原则和招聘考试办法,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虎门镇电子政务网”(http://www.dg.gov.cn/humen/)公示5个工作日。如经体检、考察、公示不适合聘用的,可按成绩顺序相应调剂、补录。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与招用的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考核管理机制等内容,按照国家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六、待遇及其他事项
基层社区工作者按年薪7.2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执行,服务期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通过政策指引等方式,促进其通过其他渠道就业创业。
咨询电话:
虎门镇人社分局赖小姐:0769—85111130-157
附件:《虎门镇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1.虎门镇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dghmz/gkmlpt/content/3/3335/post_3335136.html#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