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海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北语办〔2020〕3号
各有关人员:
根据《自治区语委关于稳步开展全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桂语〔2020〕4号)精神,2020年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20年 11 月 7 - 8日(周六、周日 )
测试地点: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报名对象
测试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市测试站只接受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工作人员(须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报名参加测试。
注意事项:1.市属中职学校在校生由学校提出申请,由我站统筹安排测试。2.区直大中专院校考生在本学校测试站参加测试。
三、报名时间
2020年 10 月 19— 2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接受报名。计划测试 1600 人,报名满额或超过报名时间则结束本次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要求如下: 登录:http://gx.cltt.org/baoming(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点击“在线报名” →“我要报名”→“北海市”→“网上报名”→“报名须知确定”→“报名信息填写”→“确定”。
报名信息填写要求:
(一)上传个人照片,格式要求:照片格式为JPG文件,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文件容量必须≥150KB和≤300KB,分辨率为390×567像素(宽×高),背景颜色为浅蓝色或白色。如照片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报名审批,审核不通过不再告知报名者。因此,报名考生要请专业人员摄影,并按照相片规格编辑上传,确保照片合格。
(二)在选择“从事职业”一项时,如当前仍为在校就读学生一定要选择“师范生”或“非师范生”,而不能选择其他任何一项,否则按实际填写的职业收费。其他职业的考生按自己当前职业类别选择。各位考生要认真填写核对个人信息,如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五、现场确认信息缴费
报名成功后,请报名考生注意查看报名网站和手机信息,或关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北海市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的相关信息。并于2020年 10 月 27 - 28 日(周二、周三)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工作证明(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学生还需提供在校学生证或学校证明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并缴费,逾期不参加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地址:北海市教育局教育便民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79-3219353。测试收费标准:学生25元/人,其他职业50元/人。
六、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 11 月 2 - 6 日。
七、培训说明
北海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将不组织与本次普通话考试有关的任何培训活动,社会上任何个人或机构组织开展的相关培训均与本工作站无关,请各位报名考生知晓。如发现有假冒本工作站名义组织的培训,本站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八、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必须自行下载《北海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见附件)并打印,于考试当天提前填写好交给现场的工作人员。未提交该承诺书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2.考生应在报名和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凡不能提供连续在北海市居住14天社区居住证明的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前一天发热者体温异常超过37.3℃的考生,须自行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准入场考试。
4.考生考试当天在考点体温测量超过37.3℃的,须按考试相关防疫规定进行防疫评估是否具备入场考试资格。
5.考生在赴考过程和考后离场时应当自备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有序进出考场。除身份确认、拍照和考试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九、测试须知
(一)本测试站已使用指纹认证系统,测试时现场进行身份识别、采录指纹及照像,请考生参加测试时务必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北海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参加测试,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做好测试准备。
(二)考生不能同时在两个测试站、点报名,否则计算机测试系统将不认可考生身份,造成无法参加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测试费用不予退还。
(三)考生参加测试的日期、时间一旦确认(以准考证为准),不能更改,须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到达测试地点,否则作为自动放弃测试处理,测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生要自觉遵守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凡有作弊行为的,取消本次测试成绩,并上报广西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在全区进行通报,一年内不准参加测试。
北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tzgg_84330/202010/t20201012_2305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