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本县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和大专(含高职)以上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田东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办公室治安协管员(协警)15名。
一、招聘人数、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共招聘15人,其中男10人、女5人,全部为治安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田东户籍,退役士兵、转业士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其他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含高职)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77年9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
岗敬业,工作勤奋,无违法犯罪记录;
4.自愿从事社区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5.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专业(男性专业不限,女性要求是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专业,熟练电脑操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二、聘用人员身份
所聘用人员属用人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
聘用期限暂定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建立其个人人事档案并进行管理。所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组织调配。聘用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需续聘的,另行签订合同,如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予以解聘。
(二)待遇:
1.工资待遇:按现行协警员工资待遇发放;
2.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户口的参加新农合、非农业户口的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公布公开招聘信息、报名(2012年9月5日-9月13日)(公休日除外)。通过田东县人民政府网站、田东县电视台等媒体公布或张贴简章,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方式:
(1)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先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县民政局审查,经县民政局审查后再持审查表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及报名表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2)大专(含高职)以上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及报名表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四)面试时间:2012年9月18日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面试。
(五)体检时间:2012年9月25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份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时间:2012年10月上旬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份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2012年10月下旬
考察结束后,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举报电话:
县纪委0776—5222409
县委组织部0776—5222210
公开招聘治安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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