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现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四)热爱地质事业,能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专 业 | 学历 | 人数 | 岗 位 | 学历类别 | 备 注 |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岩土设计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 有一年以上岩土设计工作经历,能长期坚持在野外生产一线工作生活。 |
工程测量技术、测绘工程、测绘工程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2 | 工程测量 | 具有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有二年以上工程测量经历,能长期坚持在野外生产一线工作生活。 | |
水文与工程地质、地质工程、土木工程、城镇建设与基础工程 | 大专及以上 | 4 | 工程勘察 | 有二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能长期坚持在野外生产一线工作生活。 |
三、相关待遇
(一)享受本院相应学历或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及各类补贴。
(二)享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核准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考试、考核
(一)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应在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21日向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人事部门报名(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由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组织考试、考核。
(二)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均采取100分制,分别占总分的40%和60%。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在报名截止日未达到1:3的,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开考,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线设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小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应在指定医疗单位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不按时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招聘方案经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 )、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http://www.xmdzkc.com/)公开发布。
七、人选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单位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192号
联 系 人:卢丽碧
联系电话:0592-5982292
邮箱地址:xmdzgckcy@126.com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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