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2020年招聘派遣制速录员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速录员及专职人民调解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
速录员:3名
专职人民调解员:6名
二、速录员招聘条件及流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至33周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速录员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正确率80%以上。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辅助人员(速录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11月2日至11月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前携带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到烟台市蓬莱区法院政治处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35-5610834。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计分办法
笔试主要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汉字录入测试
随机抽取文字材料,测试汉字录入速度及正确率。
3.面试
书记员根据笔试成绩和汉字录入情况,按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总成绩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汉字录入测试、面试成绩3:4:3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察
按计划招考人数,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
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蓬莱市永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我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速录员月工资1980元(含个人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保险。
三、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条件及流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心人民
调解工作的退休职工;
男性应聘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廉洁自律,无不良嗜好;
大专以上学历(调解工作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优先;
身份明确,社会关系清楚,在蓬莱区内有固定住所;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人民教师、医生,以及从事过仲裁、司法调解人员等退休人员可优先聘任。
(二)不适宜担任调解员的人员
1、现役军人;
2、正在被刑事起诉或已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人员;
3、曾担任过调解员,但被撤职的人员;
4、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曾经违法犯罪人员;
6、其他不宜担当调解员的情形。
(三)人民调解员基本职责
1、接受区法院的指导,开展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接受行业部门领导,积极参与行业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严格依照《人民调解法》调解纠纷,做好调解案件登记、统计和卷宗整理归档工作;
4、参与化解涉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涉诉信访案件化解;
5、接受法院邀请,参与诉前调解和行政和解等工作。
(四)基本待遇
本次选任调解员每月生活补助为2000元,每月需完成调解成功案件10件,每超一起案件给予50元-300元不等的补贴,每少结一起扣除100元。具体数额由区人民调解主管单位考评认定。
(五)招录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辅助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于11月2日至11月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前携带报名材料到烟台市蓬莱区法院政治处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35-5610834。审核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2、资格审核需提报材料:
(1)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政审:对面试通过的人员进行政审。
5、公示:对拟选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的,予以录用。
6、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一起案件也未调解成功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颁发聘书及人民调解员证书,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人员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2020年招聘派遣制速录员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招聘单位录用和《公告》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个人的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
信息来源:http://ytzy.sdcourt.gov.cn/ytplfy/396021/396022/650930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