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乐山仲裁委员会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2020年度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2020年度乐山市司法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乐山仲裁委员会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遴选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2020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乐山市司法局605办公室进行(市中区龙游路西段205号)。
本人未到场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考察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应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乐山市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复印单位鲜章);
5.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
6.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递补资格复审
1.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本轮递补只进行一次。
2.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及递补人员名单将在资格复审后及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面试通知
1.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此次公开遴选下阶段的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由乐山市司法局人事科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乐山市司法局人事科(0833-2558360)。
3.考生须按要求,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带上面试所需材料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考察环节。
附件:2020年度乐山仲裁委员会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下载
乐山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9日
信息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3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