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
关于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20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此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就我厅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9:00-17:00。
地点:四川省司法厅2楼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准备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持以下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一)2020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及最近一次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参公管理人员需参照提供相关复印材料),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五)报考法治建设职位的考生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六)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防疫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个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给面试准考证。
咨询电话:86748790、86626128
四川省司法厅
2020年11月9日
信息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C58EDE3CA27B77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