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系统补充干部进入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高法政[2008]131号)文件精神和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经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同意,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法官助理职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所在单位同意,按照国家、省、市、县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须达到规定服务期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
6.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或近亲属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配偶、父母在乐山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设立人或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试用期内人员(含任职试用期);
7.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
报考者先通过网上方式预报名,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到QQ邮箱:327625761@qq.com,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经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833-4528007。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9:00—12:00, 14:00—18:00)。报考者到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光明大道70号)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贴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单位盖章;
(4)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相关职位所必备的能力、基本素质、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均以100分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参考人数不足1:3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报考者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后,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均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调人员
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
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对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33-4511254、0833-4512182。
咨询电话:0833-4528007。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下载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3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