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
转管理岗位考核竞聘公告(第一号)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暂行办法》(琼人社发〔2013〕20号)和《海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琼办发〔2019〕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经中共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儋州市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转管理岗位工作。
一、竞聘范围、竞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竞聘范围
儋州市环境监测站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竞聘岗位及人数
七级管理岗1名。
(三)薪资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竞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四)距法定退休年龄满10年以上(男性应是197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是197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在儋州市环境监测站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应聘用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或者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满1年以上,或者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满2年以上;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以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六)《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暂行办法》(琼人社发〔2013〕2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七)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竞聘的。
四、竞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竞聘信息
竞聘信息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hbj/gkml/)及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公告栏发布,信息发布时限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共5天。考生报考后应及时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及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公告栏了解竞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链接: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725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0日17:00。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6)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儋州市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转管理岗位考核竞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下载附件2填写并本人签名后上传图片);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6)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5.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竞聘公告,了解竞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按竞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竞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完成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面试。并于面试考核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竞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竞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初审和复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及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竞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竞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依据“四舍五入”法,面试考核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在通过资格复审人选中确定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及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公告栏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及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公告栏公布。
出现2名(含)以上考生考试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若出现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情况,须经过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则取消该岗位的竞聘。
(五)民主测评和考察
(1)民主测评。对确定的拟考察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2)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的标准进行,由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材料复审已经在面试前进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民主测评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测评、考察人选及结果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及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公告栏。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定后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及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公告栏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七)拟竞岗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竞聘人员。
(八)聘用
竞聘人员确定后,竞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与竞聘人员有亲友关系,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不得担当评委或参与工作。
(二)全面准确宣传政策。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暂行办法》(琼人社发〔2013〕20号)等有关政策文件,把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贯穿始终,对因职数、岗位条件限制等原因没能竞聘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稳定思想情绪,确保竞聘工作稳妥有序、顺利推进。
(三)本次招聘工作受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儋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23888256
监督电话:0898-23320035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1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
附件1儋州市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转管理岗位考核竞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儋州市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转管理岗位考核竞聘报名登记.doc
来源: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notice/?doc_id=1820&EXAMID=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