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南组通〔2019〕50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南充市地质环境监测站面向全省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2)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2周年及以上的干部(公务员〈含参公〉为科员、管理人员为八级职员及以下或专业技术人员九级及以下)。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4)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调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四、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本人报名,不能他人替代)。
1.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4号610室)。
3. 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笔试准考证》)。
4. 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条件、程序、方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 笔试资格审查。由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报名时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察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笔试
1. 笔试方式及范围。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写作》(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成绩占50%,写作成绩占50%。)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 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考调计划。
3.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满分100分)
1. 面试范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
2.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3.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当日,请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通知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所有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个工作日另行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空额,由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体检人员由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通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确定为拟调人选。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试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由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考调程序报市委编委会研究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七、咨询监督电话
考调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2801759 ,监督电话:281503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此公告由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3.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 考调单位 | 考调岗位 | 考调人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考试科目及顺序 | 备注 |
1 | 南充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 地质 工程 | 1 | 1980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 本科: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 研究生:地质工程 | 1.笔试(综合知识+写作) 2.面试 |
附件2: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主要职能 |
南充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4号 | 0817-2811526 | 主要从事全市地质灾害等地质环境的调查、监测和防治等工作和对9县(市、区)地灾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 |
信息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5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