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最终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及排名(附件1);
二、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上午8:00前在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都市青羊区牧电路7号)门口集合,统一前往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2.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中地点或不缴纳体检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的医院收取。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于体检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体检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为避免影响体检,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7天内(11月25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参加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4.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5.基本信息及病史采集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6.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早晨勿嚼口香糖。
8.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9.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医院将根据您报考的职位检查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10.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11.考生可在二小时内完成三次血压检测,每次间隔十五分钟以上,以对考生最有利的检测结果为准。
12.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1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4.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附件1: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及排名
附件2: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0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59AFCD9C45E418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