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医院2020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山西省人民医院是直属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急救为一体的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是山西省最大的医疗机构之一。
医院现有北院区、南院区、西院区三个区域,总占地面积451.2亩。南北院区分别地处双塔寺街南北两侧,占地面积124.2亩,共设置六个医疗病区,总建筑面积20.83万平方米。西院区位于汾河西畔,西山东麓,规划用地327亩,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医院逐步形成了北区医疗临床、南区科研教学、西区医养结合一体两翼的战略发展格局。
现编制床位2500张,拥有职工3000余名,业务科室70余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山西省医学重点(建设)学科9个。
医院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不断拓宽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设立了1000万元人才专项资金,对引进的博士给予博士专项资金支持。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现诚邀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加入我们的团队。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12名。现将我院此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医学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安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4、医师类岗位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需取得);
5、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19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4年12月19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博士岗位 | 10 | 40周岁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医学类相关专业 | 1.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2.医师类岗位要求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八年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
消化科医师 | 1 | 2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内科学(消化方向) | 1.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2.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 |
麻醉科医师 | 1 | 2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麻醉学 | 1.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2.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 |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9日--2021年1月5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邮箱:rsc8128@163.com)
报名时所需材料:《山西省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件等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rsc8128@163.com)。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资格审核
招聘领导组组织涉及应聘专业的科室主任成立资格审核组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使用,我院对所有应聘者信息负责保密。
五、招聘考试程序
1.博士研究生
博士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具体面试时间我院统一安排。
2.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与岗位数比例未达到5:1,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专业化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硕士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与岗位数比例达到5:1则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笔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综合素质测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明确提出放弃体检考察的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我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向山西省人民医院人事处咨询,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49601284960132
监督电话:0351-4960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18日
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012/t20201218_195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