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一所公办工科类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8 年,建校之初为新疆煤矿学校,历经新疆煤矿学院、乌鲁木齐煤矿学校、新疆煤炭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工程学院,同年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并入。六十二年来,学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与使命,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共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930亩,主校区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另有南昌路校区、天津路校区和北京路校区,托管了新疆煤炭技师学院。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建有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教育厅实验教学中心,1个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6个校级重点科研平台,62 个校内实验室,106个校外实习基地,101个就业基地。
学校坚持把学科专业建设作为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已建设了一批在疆内有较强优势的工科专业。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主要招生专业22个,分布在工、经、管、文、艺术等5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学校与疆内近十所高职学校在十几个专业领域开展了“4+0”和“3+2”人才联合培养计划。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职教师,招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招聘。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jie.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扎实过硬;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应聘人员如为少数民族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水平,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的,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的。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部分专业要求研究方向的,请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4日-2月26日10:00-18:00
(二)报名方式
所有岗位采用邮箱报名,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
1.报考者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认真阅读《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应聘人员如为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
(5)职称证、资格证(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顺序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姓名-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岗位代码-专业教师”格式命名文件,例:“张三-第一批(非事业编制)-1001-专业教师”等,将文件发送至相关学院联系人处。
学院招聘联系人(点击查看)
考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5.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也可咨询相关学院联系人。
(三)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工程学院师资培训楼420办公室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邢老师;联系电话:0991-7977161。
七、资格审查
新疆工程学院各学院和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报名人员届时可登陆新疆工程学院主页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八、考试
新疆工程学院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考试(考核)、体检、考察、试用、公示、聘任等后续工作,相关通知将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http://www.xjie.edu.cn/)发布。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新疆工程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新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 李培
监督电话:0991-7977126、7977123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新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新疆工程学院
2021年2月4日
附件【附件1.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来源:http://www.xjie.edu.cn/info/1061/132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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