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财会〔2021〕4号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考试。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31日24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公告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1.手机报名:下载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注册登录后,在“个人服务·我要考资质”中选择对应会计资格考试级别。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2.网上报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四、资格审核
我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后审。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符合报名条件,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和审核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2017﹞37号)精神,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收费为每人每科56元,考生在网上自行缴费。
七、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4日至6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二)考务日程
1.各州(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受理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核实确认无误后各州(市)可自行修改,如考生申请照片修改的,请各州(市)确认无误后在2021年8月30日前报省会计考办统一修改。
2.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2021年10月20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分数提出疑义,各州(市)考试管理机构自行提供相关科目明细分值。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后审并上报省会计考办。
八、其他事项
我省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报名成功即视同对报名条件作出承诺,考生因报名时的条件不符合或提供不真实信息,造成不能发证等后果由考生自负。如有疑问,请致电县财政局会计股咨询,咨询电话:0875-8121269。
施甸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9日
来源:http://www.shidian.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nry/01525903-1-/2021-0219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