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湖县消防救援大队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博湖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7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 18 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2月22日至2003年2月22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2月22日至2003年2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博湖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3、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4、民族不限;户籍不限;专业不限;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6、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7、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1、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聘中有舞弊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2、已经在事业性岗位的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
4、未经单位批准自行离职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博湖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博湖县消防救援大队西虹路消防救援站二楼办公室;
4.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供《2021年博湖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及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各 1 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6.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40元。
(二)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与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博湖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示公告http://www.xjbh.gov.cn。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面试。
3、面试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一律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5分钟(含5分钟)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加分:报考消防员职位的退伍军人面试成绩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未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5)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根据所报考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须着运动鞋,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内容:1500米、仰卧起坐、俯卧撑
4、体能测试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体能测试总成绩×50%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可提出复检请求。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该职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体能测试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凡本职位无递补人员的,根据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调剂方案,统一进行调剂。
考察政审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能、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按照规定在博湖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bh.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核无误后,下发正式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确定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须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博湖县党政信息网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博湖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告为准(http://www.xjbh.gov.cn/)。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而导致错过考试环节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博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咨询电话:
博湖县消防救援大队:18199216119 何 涛(指导员)
17799511119 叶 冬(副站长)
博湖县人社局:0996-6621863
附件3: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3).doc
附件2:2021年博湖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xls
附件1:2021年博湖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1).xls
来源:http://www.xjbh.gov.cn/xwzx/tzgg/content_7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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