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
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是2003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决策部署,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拟转设为省属公办理工类普通本科高校。为做好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申报工作,省委编委批准设立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负责组建专任教师队伍,待转设筹备工作完成后,编制和人员全部划转转设后的高校。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0名,均为专技岗位(工作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国内外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龄要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含本单位之前招聘过程中的失信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至1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210.31.104.16:8083/zp.html。
3.报名提交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
(1)《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4)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5)专技17、专技21—24岗位需提供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扫描件。
(6)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报名信息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网站(https://kdhk.tyust.edu.cn/)面向社会公布,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三)考核
1.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和其他人员分两个批次进行考核。
2.第一批次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该类应聘人员进行直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成绩70分。
3.第二批次为其他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数量为第一批次直接考核结束后剩余岗位数量。第二批次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达5:1的,进行直接考核,考核要求同第一批次;达到5:1及以上的,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根据第二批次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序。
考核(考试)具体安排由筹备处另行发布公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在参加考核前7天做好每日体温检测,提前准备好“防疫健康信息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在进门时提交,如应聘人员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还须提供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应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进行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筹备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如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集体研究通过后,通过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网站(https://kdhk.tyust.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筹备处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筹备处师资工作组)。
联系人:王老师牛老师
咨询电话:0356-3985336
监督(举报)电话:0351-69903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xlsx
2.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2021年急需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
2021年3月1日
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103/t20210301_203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