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边境管理支队2021年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保山边境管理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计划招聘专职辅警170 名,其中,腾冲方向 70 名(腾冲边境管理大队 55 人,腾冲出入境边境检查站 15 名),龙陵方向 100 名(龙陵边境管理大队及所属的边境检查站和边境派出所)。本次招聘岗位为边境管控专职辅警,聘用人员将分配至腾冲市、龙陵县各边境派出所和边境检查站,协助从事边境地区治安巡逻管控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
3、女性不超过招聘计划的 10%;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 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 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 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或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 职的;
10、与境外人员有姻亲关系的;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7 日至 3 月 3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隆阳片区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到腾冲或龙陵片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腾冲片区报名点:腾冲边境管理大队(腾冲市华严路腾越派出所旁),联系人吴警官,报名咨询电话 0875-2868307;龙陵片区报名点:龙陵边境管理大队(龙陵县龙山镇财富中心对面),联系人袁警官,报名咨询电话 0878-2868507;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电话预约、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考人员可提前向各片区报名点电话预约, 携带 5 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 1 寸证件照片 4 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 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 份、《政治审核表》1 份、报考诚信承诺书 1 份(附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报考人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即进入面试和笔试,总分共计 100 分,面试、笔试各占 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各报名点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期间一并实施;笔试由各报名点自行组织,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
(四)体能测评
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内容含 10 米*4 往返跑,1000 米(女子 800 米)、纵跳摸高等项目,测评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淘汰。
(五)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招聘目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首次聘用合同期为 1 年。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和“五险”的总额为每人每月 4700 元(含工资 3500 元、五险金额为 1200 元)。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
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868056。
监督单位:保山边境管理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w_nry/57186295-8-/2021-0319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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