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总成绩(附件1)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布如下(附件2),请入围体检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7:20前签到,8:00体检;
体检地点:和平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科。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凭身份证、面试成绩通知书自行到和平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科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提出复检申请,并写出书面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费用按规定缴纳。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1.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
2.考生体检须知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ping.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426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