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历经66年的建设,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省级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医院设置临床科室58个、医技科室14个、教研室18个、专科门诊34个,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博士培养专业分布于6个学科,硕士培养专业分布于19个学科。医院属于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含15个专业基地),拥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7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二、招聘计划
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民语言应聘者(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或全国普通话二级乙等;
(九)考生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岁及以下指1990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0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5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19日下午19:00(北京时间)
2.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电子版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后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913549696@qq.com
(1)资格审查表扫描件。本人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后扫描;
(2)政治审查表扫描件。本人自行下载填写附件3:《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3)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6)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7)规培合格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8)《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6)电子版。
3.注意事项:
⑴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⑵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岗位,经审批,调整至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按相关规定,采用绿色通道。
⑶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代码册(见附件4);本科学历岗位参照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5)。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初审(含政治审查)
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核电子版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能到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由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资格审查(含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水平。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公示,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5.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采取考核制方式进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四)试工与考察
1.时间:试工与考察不少于两周的时间。
2.地点:报考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成绩: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总分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试工考核未达到合格分数人员不得入闱下一环节。
4.试工考核结果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考核制岗位总成绩=笔试×30%+试工考核×30%+面试×40%;
考核制岗位总成绩=试工考核×50%+面试×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4.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由医院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资格复审
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将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新疆医科大学备案,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五、组织和监督
医院严格履行招聘组织纪律,按照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开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及医院纪检委的监督。
监督电话 :0991-4695637、0991-4609121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应聘者需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用人需求计划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1年3月31日
来源:http://www.xjmu.edu.cn/info/1061/89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