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法院
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牟定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8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司法辅警3名(其中,女性1名);
(二)书记员4名;
(三)文秘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出生日期在2003年4月1日至1991年3月31日之间),具有B1以上驾驶证并报考司法辅警岗位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司法辅警岗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者具有B1以上驾驶证的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2)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3)具备履行司法辅警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专业体能、技能;
(4)同等条件下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具有从事辅警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2.书记员岗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法律类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录用或具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3.文秘岗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秘、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2)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党建、行政工作从业经历的优先聘用)。
(三)不符合报名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聘用合同: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有纹身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到牟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
(1)现场填写《牟定县人民法院编制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2)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
(5)近期白底半寸免冠照1张。
4.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二)考试
1.司法辅警考试由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组成。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进行。主要测试内容:800米中长跑、100米短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四项,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和岗位适应性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
2.书记员考试由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组成。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中文录入听打速度,测试内容时长为15分钟。速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和岗位适应性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4)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
3.文秘人员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人民法院文秘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和岗位适应性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由牟定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对拟招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牟定县人民法院统一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牟定县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派遣期间工资4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和派遣管理费)。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牟定县人民法院招聘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牟定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5215046。
监督电话:0878-5392029。
牟定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p-e1NKhJIbSQ-2TE6Hd4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