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精神文明建设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精神文明建设事务中心是经区委编委批准设立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茂名市电白区精神文明建设事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茂名市电白区范围内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身份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道德品行端正,敢于担当,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含4月1日当天)。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新参加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海滨大道1号(电白区委办公大楼三楼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5115063。
2.网络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工作人员+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a5115063@163.com。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中网络报名以电子邮箱接收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
4.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 点此打开小程序下载报名表 ),本人亲笔填写,单位加意见并盖公章。
(2)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约3000字左右)。
(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提供纸质版4张和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能参加考试。
(三)笔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其本人参加笔试
(四)面试、考察等具体事项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通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仪表气质、口头表达能力、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应与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3名同志为考察对象(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察)。考察环节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档案等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五)公示和调动
区委宣传部综合各方面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并在电白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者,立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附件:茂名市电白区精神文明建设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宣传部
2021年4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dianbai.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872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