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部门2021年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气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青海省气象部门2021年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补充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其中应聘青海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的毕业生要求为一本院校毕业(中国大气本底基准观象台要求二本以上院校毕业),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四)具备履行相关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批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意向毕业生可通过网上电子邮件(邮箱:554835695@qq.com)方式进行报名。其中:网上电子邮件主题明确写为“姓名-学历-专业名称-应聘单位(**岗位)”,填写青海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附个人简历。简历材料应含英语及计算机能力、学习成绩表、获奖情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参与的科研研究项目等材料(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还需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简历材料统一放入一个压缩文件包(名称命名与邮件主题统一),提供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
2.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出至2021年4月16日12:00。
(二)资格审查
青海省气象局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需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青海省气象局网站进行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后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需提供网传简历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聘用资格。
(三)笔试与面试
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仅进行面试、其他均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对通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将拟选聘人选通过中国气象局官网、青海省气象局官网等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801797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19号
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
附件:1.青海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补充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青海省气象局
2021年4月7日
来源:http://zp.cmatec.cn/cms/preview/article.do?id=19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