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及《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16号)精神,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3日至2003年4月13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至2003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二、自主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应聘,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高中、中专、中师学历应聘者,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专科学历应聘者,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应聘者,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应聘者,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应聘。
(四)具体应聘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足球游戏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专业目录。
(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9.都安瑶族自治县在编人员和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不得应聘;
10.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及聘用控制数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自主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组织实施
2021年都安瑶族自治县计划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55人,招聘工作由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会同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招聘方式
由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河池学院和广西大学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春季双选会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洽谈方式进行。招聘计划表同时在招聘现场公布。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1:2021年4月19日(周一)09:00-15:00。
地点1:河池学院(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
时间2:2021年4月25日(周日)09:00-15:00。
地点2:广西大学(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四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式三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一份;
5.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相片4张。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
(四)面试
由招聘单位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要求制定面试方案,在招聘会现场洽谈、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双选会结束后,都安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职位体检和考察人选,并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由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会同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规定实施,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由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审批聘用
根据双选、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本次报考基本条件,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有关规定,所有应聘者及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进入面试地点(应聘者自己准备口罩),体温异常者(超过37.3℃)不得进入考点。
凡涉及本方案重大事项的由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会同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解决。本招聘公告由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224278;
监督电话: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891609。
附件: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20210413.xls
2.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20210413.xls
3.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个人承诺书20210413.doc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bb0cf887-f1f7-431c-bf63-2feb4fb7d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