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2021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编外人员招考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
根据《鹤山市2021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编外人员招考公告》和《鹤山市2021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编外人员招考面试安排公告》,现将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根据面试安排公告规定,本次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1。
二、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和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打√的为入围体检人员)。
三、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1年5月24日,报到时间为当天上午7:30前。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报到地点:鹤山市中医院(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路24号)九楼会议室。
四、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进入医院时,考生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除核对身份需要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须携带的资料及物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280元,入围体检考生需自备现金。
(二)入围体检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第(一)点要求的资料及物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三)体检表第2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表上不得填写本人姓名。
(四)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贴上标签并写上本人姓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五)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八)体检需要检测矫正视力,如果考生有视力问题,请务必自行佩戴合适的眼镜(隐形眼镜除外)。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告知体检医生,并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如故意隐瞒的,按违规处理。义眼者应向体检医生讲明。
(九)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检查项目应在当天完成。如这4个项目的检查结果不符合体检通用标准的,考生对这4个项目检查结果有疑问的,须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内完成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这4个项目的复检。
除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外,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填写《体检复检申请表》(附件2)送用人单位。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为保证有关检测项目顺利进行,女生请不要穿连衣裙,最好选择穿棉质上衣,但不要有金属纽扣和装饰物。
(十一)体检医师可根据体检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二)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招考机关提出。
咨询电话:0750-8933106。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附件1-鹤山市2021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编外人员招考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文章来源: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rlzyhshbzj/qt/klzp/content/post_2322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