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应届毕业生校园考核招聘公告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为创办于1923年的海南琼海师范学校,2003年3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培养信息、软件行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设有软件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网络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部,有在校生的专业32个,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7718多人。
一、招聘岗位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海南自贸港建设,我校拟前往华中师范大学(武汉)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10名,其中辅导员岗3名、专任教师岗7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相关要求
招聘对象为符合此次招聘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从1991年7月1日算起,至2021年6月30日截止。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应聘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8日8:00至2021年5月31日18:00(以我校人才招聘平台报名收到简历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登录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http://zp.hncst.edu.cn)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提交材料,再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其他形式提交的应聘材料拒不受理。
(1)网上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①《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校园考核招聘报名表》;②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等)均应提供扫描件。
(2)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电话:0898—31690658。
3.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1)时间:2021年6月1日8:30——17: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及其要求:
①《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校园考核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处)出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证明;
④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出具;
⑤辅导员岗位须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聘书或根据任职情况参照模板格式由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⑥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⑦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按以上顺序用订书钉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等材料,查看原件后,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4.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2)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号码正确、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及心理健康测试,将在我校官网发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才招聘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考核信息。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可在开考前登陆该平台,自行在线打印准考证(如有操作困难可下载应聘操作手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招聘
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8个岗位共10人 (详见附件2)均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资格,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学院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开展考核招聘的相关工作。
1.考核形式与内容。教师岗位考核采用试讲和答辩(含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心理健康水平进行考核。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综合素质、心理健康水平,采取案例分析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2.考核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考核成绩50%,答辩(含技能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50%;辅导员岗位案例分析成绩占考核成绩40%,现场答辩成绩占考核成绩60%,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应聘岗位人数未形成竞争,仅有一人报考,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须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考核小组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5.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校园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对其进行综合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示与上报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上报海南省教育厅。获批后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招聘的专任教师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方能办理入编,否则将解除聘用。
五、岗位待遇
本次校园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李颖
联系电话:0898-31690658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31690977
附件:1.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校园考核招聘报名表
2.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校园考核招聘需求计划表
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105/9f098c3871db4825b18174fd6032fe1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