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需招聘7名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7名政府合同制聘员,从事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无不适宜聘用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年薪酬待遇约11万元至13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56-60号窗口(地址:凤岗镇政通路3号商会大厦2楼)。
3、报名资料:
(1)招聘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现场提供原件核对。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资料,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另行通知。应聘者该期间应确保所提供联系方式通讯通畅,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收到考试通知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业务等能力。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数和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同分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于“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公布。
面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单题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获知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于招聘单位同意复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应聘者应予以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二)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单位可调整招聘条件、岗位数或取消本次招聘。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及报名相关事宜由东莞市凤岗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699224
东莞市凤岗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1年05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fgz/gkmlpt/content/3/3529/post_3529481.html#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