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6月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局政府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1名。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综合业务岗1名
工作内容:负责辅助做好行政审批(备案)业务的咨询、办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负责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2.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日后出生);
4.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岗位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建筑类(B0810)、土木类(B0811)、建筑学(A0813)、土木工程(A0814)。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hpjsj_123@163.com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
(3)职称证书
(4)个人简历(需上传相片)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筛选后并审核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定于2021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我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第一位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员从录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刑事、行政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五)必须在2021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399259,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2118278。
附件:报名表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329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