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华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2名(性别不限)、辅警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户口在南华县,且在南华县城有稳定的居所;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2021年6月30日),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辅警岗位的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书记员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辅警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岗位条件
(1)书记员岗位: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计算机应用及文字录入能力,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纪律性强,有吃苦耐劳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纪律。
(2)辅警岗位: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组织纪律性强,有吃苦耐劳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纪律。
3.优先条件
(1)书记员岗位:法律(法学)专业优先;
(2)辅警岗位: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南华县法院工作,派遣合同期限为一年(可连续签订多年)工资3000元/月(含单位缴存的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每年视其工作表现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并结合单位情况对工资进行适时调整。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保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即日起至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将报名所需材料交至南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502室),并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15887521867(杨女士)
报名截止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测试、面谈,择优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测试、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有关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南华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