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方案》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6名。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户籍、族别不限;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退役复转军人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复转军人不限学历;
6.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面向全社会招聘,重点招聘大专中职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岗位详见《2021年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查询及下载地址:福海县政府网站(http://www.xjfhx.gov.cn/)。
2.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3)公安机关等部门单位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已经聘用为福海县编制外聘用人员、在职村两委班子成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调剂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4日(10:00—20: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地点:福海县福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福海县人社局四楼),联系电话:0906-3668588、13364862565。
3.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填写《2021年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2021年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政审表》(下载地址:http://www.xjfhx.gov.cn/)。
4.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政审表(户籍地或常住地派出所签署初审意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渐变色)。
5.报名费和面试费标准。报名及面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面试费每人40元。
(二)政审
政审时间:2021年6月25日,由福海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政审,出具政审意见。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三)面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26日(10:00-14:00);福海县福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福海县人社局四楼);
2.面试时间:2021年6月29;
3.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4.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重点考察自我认知能力、国家通用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实施能力、工作决策能力、遇事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操作水平等;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由政法委、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异议的,经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复查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及复查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顺延递补一人。
(五)公示
对考察、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福海县政府网(http://www.xjfhx.gov.cn/)进行为期7天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福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有异议的,由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顺延递补,并进行体检、公示。
(七)调剂
调剂工作由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完全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顺向调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和聘用。
(八)实习
对招聘人员开展为期1个月的岗位实习,对无法胜任工作岗位的,将予以解聘。
三、招聘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干部职工身份。工资待遇详见附件4《福海县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福人领办字(2019)01号)。
四、招聘人员管理
(一)与福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年底考核合格者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二)聘期内违反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制度的,可随时解聘;
(三)结合工作需要,各行政村岗位分配由各乡(镇)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需服从组织安排,如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请考生于考前2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招聘考生咨询电话:0906-3668588、0906—7556017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福海之窗网站(http://www.xjfhx.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附件【附件2:2021年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附件1:2021年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附件3:2021年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政审表.xlsx】
附件【附件4:福海县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pdf】
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来源:http://www.xjfhx.gov.cn/info/1035/583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