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的工作力量,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同意福建土楼博物馆、区金融办等单位使用编制的通知》(龙永编办〔2021〕24号)文件精神,拟公开向永定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1人。
二、选调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2016—2020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③被法院列入的失信人员。
④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8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表1份(报名表到报名处领取)。
3.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三)报名地点:龙岩市永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龙岩市永定区永杭路83号)。联系人:李正军;联系电话:5932616。
(四)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因此骗取选调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量化考核、组织考察的办法进行择优选调(总分:100分)。
(一)量化考核(50分)
1.学历分:研究生以上学历12分,大学本科10分,大学专科8分(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
2.工龄分:参加工作每一周年加1分,不足一年不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
3.军龄分:在部队每服役一周年加1.5分,不足一年不计分,最高不超18分。
4.评优分:近五年(2017年1月以来),获得乡镇(街道)或区主管部门表彰一次1分,获得县处级表彰一次2分,获得市厅级表彰一次3分,省部级以上表彰一次5分,(同年同一项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取最高分)〔最高不超出10分,报名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考察(50分)
1.由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组织考察。
2.根据量化加分排名,报名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满3人则全部列入考察。
3.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访察了解,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每项满5分,最高不超过25分)。
4.由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见面,进行面谈面试(最高不超过25分)。
(三)加分项(报名时提供以下加分材料)
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的每年加3分,不满一年按月计算,封顶9分。
(四)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量化考核、组织考察和加分项的合计总分名次,确定1人为选调人选,若第一名2人同分,则确定学历更高者;若学历也相同,则确定年龄更小者。
(五)体检
1.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根据量化考核和组织考察以及加分项得出总成绩排名,由考察组提出拟选调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第1名人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研究决定。
2.拟选调人选,在永定新闻网或永定区政府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其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未尽事宜由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解释。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永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yongding.gov.cn/xxgk/tzgg/202106/t20210621_17965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