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胡杨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1〕10号)等有关政策,兵团胡杨网站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名,涉及2个岗位(具体见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7.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度兵团胡杨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聘条件或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情况等,除有明确要求外,均截止到2021年6月18日。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胡杨网站(http://www.huyangnet.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jishubu@huyangnet.cn为指定报名邮箱。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10:00至6月27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9日10:00至6月27日24:00
(二)考试时间、方式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
笔试方式:采取线下笔试。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有变更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线下结构化面试。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则采取线上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招聘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政策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实习(试用)、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进行。招聘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实习(试用)、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及兵团胡杨网站查询《2021年度兵团胡杨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所列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2021年度兵团胡杨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ishubu@huyangnet.cn),此外,考生还需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复审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及复审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指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2.笔试科目及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兵团胡杨网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报考人员(招聘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情况,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可按高于最低分数线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胡杨网站公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可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采取委托考生所在地三甲及以上医院的方式体检,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严格做好对报考人员及主要家庭成员政治表现的审查,把好人员聘用入口关。
(九)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及兵团胡杨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实习(试岗)
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自主、自愿协商确定到岗实习(试岗)相关事宜。招聘单位可根据拟聘用人员实习(试岗)表现,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实习(试岗)的人员,实习(试岗)期算入试用期,并享受试用期相关待遇。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胡杨网站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进行实名制登记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6314
八、其他事项
1.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新疆和兵团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由招聘单位发布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要及时关注指定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违反国家、新疆和兵团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胡杨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及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本《公告》由兵团胡杨网站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2680760
附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胡杨网站
2021年6月15日
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1-06-18/74762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