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龙门县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申请人:
为切实保障广大申请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根据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就我县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配合执行。
1.居住在惠州市内的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外,还须提供“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码)记录,未能提供以上信息或资料的人员将不能参加现场审核。
2.从惠州市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湛江、浙江温州)返回的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外,还须提供“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码)记录,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以上信息或资料的人员将不能参加现场审核。
3.申请人应全程佩戴口罩,听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强行出入、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申请人须本人到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个人、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752-7781313
龙门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en.gov.cn/xzfbm/xjyj/zwgk/bmwj/tzgg/content/post_4319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