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系统补充干部进入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高法政[2008]131号)文件精神和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拟公开选调法官助理2名,财务1名,文秘1名。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法官助理2名,财务1名,文秘1名。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选调范围: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3.任职条件:具有公务员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其中报考法官助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财务、文秘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财务应具备初级会计证及以上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或近亲属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聘用制公务员;
7.配偶、父母在乐山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设立人或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此项仅适用于报考法官助理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按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组织考察、健康体检、决定调动的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传至邮箱327625761@qq.com(邮件主题备注:报考职位+姓名)。报名时需提交《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公务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根据选调资格条件要求,由本院政治部负责进行资格初审,报院党组研究确定合格人员,报县委组织部按有关干部调动管理规定组织进行。
3.综合测试。会同组织部、纪委进行笔试、面试,提出推荐拟进入考察人选报党组研究确定。
4.组织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调配管理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后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及时告知本人。
5.健康体检。经考察后进入下一环节的,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本院党组同意后,可按综合测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决定调动。经考察、体检合格,院党组讨论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到我院工作的,在我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县委政法委派驻纪检组派员全程参与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经调查属实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4528007
附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5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3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