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2021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和《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2021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方案》,经楚雄州编办、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楚雄州人社局批准,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2021年拟公开招聘2名原生态声乐表演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
原生态声乐表演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三、报名条件。
性别不限,民族不限,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国民教育应往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列入国家、省、州、县级非遗传承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艺术类);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艺术赛事并获奖者;参与过专业院团大型演出活动者优先录用。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28日。
2、报名地点:州民族艺术剧院办公室(楚雄市怀象街36号办公楼2楼),联系人,王老师:0878-8980969,沙老师:0878-3130767。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非遗传承人证书、获奖证书、大型演出活动证明等相关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二份,交免冠照小一寸照片4张。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三)专业考试:
1、时间地点:2021年7月30日(周五)上午 9时在彝州大剧院3楼一号排练厅进行原生态声乐表演专业技能初试、复试。
2、考试程序、内容及分值:由州民族艺术剧院组成考评组,由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艺术剧院组成督查组,进行招考工作。
(1)原生态声乐专业技能初试。总分100分,内容为:A、试唱练耳,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从事音乐工作的必备听觉条件,合计70分。B、视谱即唱:由考官给出五线谱或简谱,准备时间2分钟,考生现场视谱即唱,合计30分。
(2)原生态声乐专业技能复试。总分100分,内容为:A、自选曲目演唱:自选两首彝族歌曲进行演唱,其中一首必须为彝族原生态歌曲(可以为无伴奏或现场伴奏),演唱风格、技巧和综合素质合计80分。B、音乐理论知识问答题两题,每题10分,合计20分。
3、考试评分方法:(1)原生态声乐表演专业技能初试、复试,考评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完成情况打分,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2)考试总成绩为:初试、复试分数各占50%。
4、招考纪律:(1)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艺术剧院组成的督查组监督下进行。(2)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3)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4)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5)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6)报考人员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算。
(四)确定拟聘人选: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技能、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有《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中规定视为考核不合格的十种情形之一或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剧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剧院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考察体检合格后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八)办理入职聘用手续:考察和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经剧院党总支审定报州文化和旅游局同意后,方可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资料审查:考生必须对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证件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若所提供的信息、证件材料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十)试用期: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紧缺人才招聘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和单位今后发展的重要工作。本次招聘工作将切实做到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招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督察组0878-3129818;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0878-6086068;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艺术剧院
2021年7月14日
来源:http://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1-0714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