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水利局对外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闽清县水利局拟向社会招聘1名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与法律;
2.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上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保密意识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人事关系转入闽清县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水工专业优先),性别不限。
三、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日常工作由闽清县水利局负责,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与闽清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薪资待遇
人员薪资待遇按照闽清县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试用期间,薪资约2100元/月,不享受“五险一金”;
2.在正式聘期内,薪资待遇按照闽清县劳务派遣人员统一标准执行,薪资2100元/月(含“五险一金”);另外还可享受绩效奖、文明奖、餐补等。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络报名:请报名人员将《闽清县水利局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等材料打包发送至mqxslj@126.com,打包文件名为:报考+姓名(如:报考+XXX)。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前。
2.现场报名: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携带《闽清县水利局公开招聘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至闽清县水利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前。
六、招聘方式
1.闽清县水利局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并审核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2.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表达和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能力。
3.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电话通知录用人。
七、其他事项
联系人:聂先生联系电话:15005939524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63号县水利局三楼办公室
邮箱:mqxslj@126.com
附件:《闽清县水利局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fzmq.gov.cn/xjwz/zwgk/gggs/202107/t20210728_41507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