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港片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考核、体检工作公告
根据《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笔试、面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钦州港片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考核、体检人选共59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体检名单(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体检事项
(一)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由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体检工作
考核结束后,由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方便联系,未尽事宜,请联系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联系电话:3889465。
附件一:钦州港片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进入考核、体检考生名单.docx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
2021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qz.gxrc.com/Article/info/a4e15c42-7af0-4f6f-9089-687d9000d8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