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街道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协管员的公告
为做好我街国土资源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国土资源协管员2名。(需要24小时值班)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三)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持驾照者优先;
(五)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应对日常的公务文书;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资待遇
国土资源协管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至8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将《海龙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到海龙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邮箱lwhlzz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国土资源协管员”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海龙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海龙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将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国土资源巡查管理知识以及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三)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考试报名和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81522426);海龙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电话:8141581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413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