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审计局公开招聘审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审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我市审计工作,禄丰市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计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4名编外审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一。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200元;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通过考核后,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700元。出差按照相关差旅费办法报销差旅费,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工作时间与市审计局正式职工一致,单位不提供食宿。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不接受其报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
(4)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一)。
2.报名办法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2021年禄丰市审计局公开招聘审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止;
4.报名地点:禄丰市审计局办公室,地址:禄丰市侏罗纪大街禄丰南站对面,电话:4221126。
(二)考核审查
1.报名后,禄丰市审计局从2021年8月13日开始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于2021年8月16日前通知参加综合考核,初审不合格的不再单独通知。
2.由禄丰市审计局组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考核成绩并列的人员,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职称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含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禄丰市电子政务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通过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满,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通过劳务公司续订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8--4139066 0878--4221018
八、本公告由禄丰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78--4221126
附件一:禄丰市审计局公开招聘审计辅助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附件二:禄丰市审计局公开招聘审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禄丰市审计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