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建瓯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内容
见附件《建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2. 勤务辅警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持有退役士兵(官)证,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凭。
3.要求男性身高达165CM以上,女性身高达155CM以上。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士兵(官)、公安英烈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和法学专业毕业生优先聘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军籍的;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⑥有家族精神病史的;⑦有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的,身体裸露位置有纹身的;⑧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⑨警务辅助人员已办理辞职手续未满2年的;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与工作经历、学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1年8月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体能测试、计算机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6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见附件《建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填写《建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表格在网址:“建瓯市人民政府”(http://www.jo.gov.cn/)下载。递交材料时报考者应提供:①报名表(粘贴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两份。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张,退役的需提供退役士兵(官)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2、资格审核: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满分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计算机测试
测试科目为:在计算机上汉字录入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计算机测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体能测试与计算机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男性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60%+计算机成绩×40%,女性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40%+计算机成绩×60%,共100分,体能测试与计算机测试合格线均为35分。
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取年龄小者。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体能测试成绩和计算机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要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以及无纹身刺臂情况。体检费用自理。除当日和当场复检项目外,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审查。
(六)公示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建瓯市人民政府”(http://www.jo.gov.cn/)和“建瓯公安”微信公众号。
(七)聘用和递补
1、对于体检和政审都合格的人员,并经网上公示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各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以《建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中职位名称为主,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名额数招录。不足的,从其他意向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补足。
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缺席或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调剂而放弃的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2、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文字写作、内勤等工作。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辅警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岗位根据需要统一安排确定,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者不予以聘用。
2、工资待遇按我市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2年内不得参加建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
(二)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
(三)驻局纪检组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9-3855032。
(四)未尽事宜由建瓯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建瓯市公安局
2021年8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jo.gov.cn/cms/html/joszfwz/2021-08-09/50566861.html